澀谷的夜空已經不是黑色很久了。 巨大的霓虹看板在夜間閃亮,色彩過度飽和的燈光點亮了原本該安睡的時間,使夜空成了充滿雜訊的灰暗色彩。像是電視機收不到畫面時的雜亂訊號。金仲詮想,收回了投向混濁夜空的眼神,踩過地上碎裂的神轎碎片。 這已經是第三個被破壞的祭典了,過程像全然的巧合,發生的頻率卻高得不可思議。 第一個是吉祥寺秋祭,一個町會的神轎上路沒多久就染上路旁燒烤攤的火焰,不小心把裝飾燒了大半,雖然及時救火沒有釀成大災,還是讓祭典的吉祥寓意染上了陰霾;第二個是根津神社例行大祭,松鼠破壞了電路,讓所有攤販都失去了電力,兩個小時的搶修後,即使恢復了電力,不少食物還是在炎熱中報銷,刨冰成了糖水,撈魚攤位的魚翻肚,連魷魚都臭掉了;第三個則是池袋袋祭,剛剛聽說發生了瓦斯氣爆,華麗的神轎在轟的一聲中碎裂,木屑散落一地,所幸沒有傷亡。 乍看不像是刻意組織的行為,連在一起卻分外可疑。金仲詮從地上撿起一小塊神轎碎片,剛好對上一隻右眼。代表月讀尊誕生的眼睛圖樣有著狹長豔紅的眼線,纖長的睫毛被勾勒得醒目,和佛寺內慈眉善目的佛像截然不同,與其說是帶有神性,不如說是魅惑人心的妖物。 口袋裡突然滴的一聲。他從口袋掏出與一身低調純黑的穿搭格格不入的手機——紫色串珠與小娃娃吊飾隨動作搖擺,加總重量甚至比手機本體還重,機殼上還貼著大量的雷射貼紙,把原本的銀色烤漆遮住大半——掀蓋讀起簡訊。是他的線人傳來的,關於他想調查的那個人。 ——據說他會去參加狩魔大會。 對了,狩魔大會。 十六歲開始,他們每年都會參與秋天召開的狩魔大會,這是會長對他們的要求。雖然他心知肚明,狩魔大會上釋出的情報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價值,白櫻會鼎盛的時期,情報組織的觸角甚多,能拿到的資訊遠遠優於參與大會的人,更別說是大會的人總是把捧在手上的情報當寶,妄圖交換到更多的利益,實際上那些東西毫無價值。 但現在不一樣了。金仲詮抿了抿唇,慢慢按著手機號碼鍵,在小小的綠色螢幕上輸入文字。 ——幫我弄一張。 ——白櫻會這次沒有名額? 金仲詮看著短短的文字,感覺自己被刺了一下。 ——沒有。 ——知道了,三天後放在老地方。 手機沒再震動,金仲詮把它塞回口袋。 - 眩暈感比記憶中更猛烈。 和貧血或過勞造成的恍惚不同,更像是眼前十字路口人來人往的畫面突然降低了解析度,黑影的範圍增加,發亮的霓虹燈管組成的文字成了模糊的光點,一切出現了殘影,澀谷夜裡的街景在金仲詮...
身體在動。
陽光正曬在他的頭頂,將近四十度的豔陽天裡,即使是不吸熱的金髮都帶上了一股微微燒焦的氣味。
他應該要覺得熱,應該要流汗,但他早就已經失去這些生理跡象,唯一剩下的只有輕微腐敗的氣味。他花了好一陣子才理解眼前的公路風景正在緩緩往前移動,是因為自己正在往前行走,但前方是何處?他為什麼在向前?他完全沒有記憶。
他記得自己一直在進食,記得嘴裡糜爛、充滿鐵鏽的腦漿味道,記得將軟綿綿的人體組織瘋狂塞進嘴巴裡咀嚼、吞嚥進身體深處的飽足感。但隨著進食,滿足的不只是食慾,還有些斑斕的碎塊隨著吞嚥不斷出現在他的腦海中。
大部分的情況下,他能清楚分出那是什麼,有些是他過往的記憶,屬於他自己,那些電路、儀器、冰冷的金屬氣味,以及偶爾出現的毛絨身影都讓他熟悉,在那些畫面出現在他腦海中時,他會知道這是「他的」;但有些則像是雜訊一樣,他對那些畫面毫無連結,即使是擁抱、笑容、眼神注視、身體交纏,卻都是冷冰冰的,缺乏實感,就像是從別人那裡偷來的。
他知道自己正在像人類一樣思考,正在脫離喪屍的本能,但這一切總像是差了一點什麼,讓他沒有辦法擺脫追逐腦子的慾望。
陽光真的太熱了,他的左手趴搭一聲掉了下來。沒有任何痛楚,手臂從肩膀的傷口處腐敗、斷裂的數日後,終於像是成熟後果實一樣落下,跌在大馬路上。他知道地上那隻蒼白的手臂是他的手,但他只是凝視了一秒鐘,接著繼續往前。
很快地,一輛巨物擋住了他。
那是一輛送貨卡車,橫著堵在了他的面前,巨大的輪胎最高處剛好跟他的眼睛一樣高,周圍則是散落一地的紙箱,有幾個紙箱破了,被他踢了一腳,金屬的圓罐滾了出來,滾到他的腳邊。他低頭一看,金屬罐上印著動物的圖片,毛茸茸的,和他腦子裡某段印象似乎符合。
貓。
他似乎想起來了一些什麼。
「……咪……毛……麼……貓。」
數個月未曾使用在語言上,只是徒勞發出嘶吼的聲帶,在嘗試多次後終於發出了準確的發音,他終於想起自己自己是誰,正在前往何方。
他是阿爾·法希頓
他要回家。
他的貓還在家等他。
他緩緩走向卡車車頭,在駕駛座看到了被吃空腦漿的屍體,顯然有他的同類捷足先登,吃得不乾不淨,還把屍體留在原地。他把屍體拉下棄置在地上,接著爬上了駕駛座。嗅覺立刻捕捉到卡車上一股陳年的汗臭味,還有腐肉與鮮血的氣息,他微微蹙眉,接著注意到自己身上也是相同的臭味。
接著該怎麼做?
他試圖翻動那些雜訊般的記憶,找到了幾段開車相關的,接著試著發動車子。雖然他少了一隻手,但幸好是左手,還能僵硬地用右手轉動車鑰匙,在嘗試幾次後,成功發動了車子。
這條路就是他每天開車上班的必經之地,開車只需要一個半小時的路,成為喪屍後,他卻走了一個月以上,才走到這裡。但現在,城市就在眼前,他的家就在眼前。
卡車開始緩緩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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