澀谷的夜空已經不是黑色很久了。 巨大的霓虹看板在夜間閃亮,色彩過度飽和的燈光點亮了原本該安睡的時間,使夜空成了充滿雜訊的灰暗色彩。像是電視機收不到畫面時的雜亂訊號。金仲詮想,收回了投向混濁夜空的眼神,踩過地上碎裂的神轎碎片。 這已經是第三個被破壞的祭典了,過程像全然的巧合,發生的頻率卻高得不可思議。 第一個是吉祥寺秋祭,一個町會的神轎上路沒多久就染上路旁燒烤攤的火焰,不小心把裝飾燒了大半,雖然及時救火沒有釀成大災,還是讓祭典的吉祥寓意染上了陰霾;第二個是根津神社例行大祭,松鼠破壞了電路,讓所有攤販都失去了電力,兩個小時的搶修後,即使恢復了電力,不少食物還是在炎熱中報銷,刨冰成了糖水,撈魚攤位的魚翻肚,連魷魚都臭掉了;第三個則是池袋袋祭,剛剛聽說發生了瓦斯氣爆,華麗的神轎在轟的一聲中碎裂,木屑散落一地,所幸沒有傷亡。 乍看不像是刻意組織的行為,連在一起卻分外可疑。金仲詮從地上撿起一小塊神轎碎片,剛好對上一隻右眼。代表月讀尊誕生的眼睛圖樣有著狹長豔紅的眼線,纖長的睫毛被勾勒得醒目,和佛寺內慈眉善目的佛像截然不同,與其說是帶有神性,不如說是魅惑人心的妖物。 口袋裡突然滴的一聲。他從口袋掏出與一身低調純黑的穿搭格格不入的手機——紫色串珠與小娃娃吊飾隨動作搖擺,加總重量甚至比手機本體還重,機殼上還貼著大量的雷射貼紙,把原本的銀色烤漆遮住大半——掀蓋讀起簡訊。是他的線人傳來的,關於他想調查的那個人。 ——據說他會去參加狩魔大會。 對了,狩魔大會。 十六歲開始,他們每年都會參與秋天召開的狩魔大會,這是會長對他們的要求。雖然他心知肚明,狩魔大會上釋出的情報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價值,白櫻會鼎盛的時期,情報組織的觸角甚多,能拿到的資訊遠遠優於參與大會的人,更別說是大會的人總是把捧在手上的情報當寶,妄圖交換到更多的利益,實際上那些東西毫無價值。 但現在不一樣了。金仲詮抿了抿唇,慢慢按著手機號碼鍵,在小小的綠色螢幕上輸入文字。 ——幫我弄一張。 ——白櫻會這次沒有名額? 金仲詮看著短短的文字,感覺自己被刺了一下。 ——沒有。 ——知道了,三天後放在老地方。 手機沒再震動,金仲詮把它塞回口袋。 - 眩暈感比記憶中更猛烈。 和貧血或過勞造成的恍惚不同,更像是眼前十字路口人來人往的畫面突然降低了解析度,黑影的範圍增加,發亮的霓虹燈管組成的文字成了模糊的光點,一切出現了殘影,澀谷夜裡的街景在金仲詮...
亞得從很小很小的時候開始,就知道自己跟其他綠龍不太一樣。
不是因為他比較聰明——事實上恰好相反,他的蛋還沒孵化就不小心從巢穴滾出去,一路滾了好幾公里到山下,差點變成路過蜥蜴人的午餐,這或許也導致了他小時候常常覺得腦袋嗡嗡作響——是因為他有對知法守法的綠龍父母。
很罕見的,亞得的爸媽是一對沒那麼愛摧毀村莊、也沒那麼想搶奪財寶的綠龍,他們說這叫「與時俱進」,後來亞得才知道這四個字是他們從某個精靈冒險家嘴裡聽來的,但一開始對方講完那句話後就被他爸一巴掌扇進了樹林深處,骨頭都斷了好幾根,但也不知道怎麼回事,後來他爸媽和那位精靈成了好朋友,從某一刻開始決定捨棄邪惡的綠龍習性,改走和平路線,連帶讓他的夢想達成難度變成了無限大。
「我們要做守法的龍!」亞得的爸爸會站在金幣堆上,模仿人類國王演講般大聲宣告:「不再偷竊、不再搶奪,靠自己努力賺到金幣,賺到能鋪滿整座洞窟的金幣!」
他媽則會在旁邊帶著亞得捧場:「沒錯,我們的孩子將會成為第一隻從小到大都很善良的綠龍!」這話聽起來很了不起,但亞得長大以後就發現這件事沒那麼簡單了。
首先,他們家的洞窟真的非常、非常、非常巨大,是祖傳的多年老山洞,幾乎把一整座山的內部都挖空了,光一個分支的小山洞就足夠讓現在已經是成年體的他翻滾三圈,空間足夠擺下十幾座金山,何況是被他們當作主要起居地的大山洞,那是小山洞的幾百倍大。據說最初建造這洞窟的龍還找了地精跟矮人來幫忙開挖,但亞得對這件事存疑,因為他覺得應該沒幾個人會願意幫會把自己吃掉的雇主工作。再來,雖然他家祖祖輩輩都是邪惡的綠龍,他父母的前半輩子也很邪惡,但收集回來的金幣與財寶,卻只將這些洞窟填滿了不到五分之一,還有幾十個洞穴都空著。其三,他們有條奇怪的家規是「爪縫間掉落的財寶不取」,據說是為了「永續經營」。亞得不太確定這是什麼意思,但聽說爺爺會把十分之一的財寶留下,總之這一定也很大程度增加了填滿洞穴的難度。
他小時候的夢想,就是有朝一日,可以靠著自己賺錢,把整座洞窟都鋪滿閃閃發亮的金幣,最好可以讓他每日三餐都洗金幣浴,但問題是,如果不用搶的話,那金幣到底該從哪賺來?
這問題困擾了亞得十幾年,從他還是隻整天只會追著蝴蝶跑的幼龍,到後來他已經成為一隻體格健壯、鱗片像綠翡翠般閃耀的少年龍,但他一直沒有找到答案。亞得的爸爸看他一直為了此事困擾,於是提點了他:「我的孩子,坐在原地苦思是不會有答案的,不如出去走走吧。說不定外面會有人讓你找到答案。」
亞得聽從了這個建議,決定踏上旅程。
他小心翼翼地、甚至可以說是鬼祟地從龍族的領地飛出,悄無聲息地穿梭在雲層間,最後盤旋幾圈,挑了一座看起來特別富裕的、每一棟房子屋頂上都有厚實的瓦片的人類小鎮外圍降落。他想著,既然人類能製造出金幣,那麼不能用搶的話,就用交換的好了,他肯定會有些人類需要的東西吧。
他嘗試了幾次,終於變成他父親教他的「人類形態」,像是隻鴨子一樣走路起來搖搖晃晃地走進小鎮,試圖觀察人類是如何賺錢的。
一開始,他看到許多攤販,而人類正在用銅幣交換水果或肉。這太沒效率了。亞得心想,銅幣要一百個才會變成銀幣,銀幣要一百個才會變成金幣,太慢了,如果是賣給龍就好了,一次可以賣好多好多的肉,換好多好多的錢。他又繼續往前走,看見一位鐵匠正叮叮噹噹敲打著鐵塊,汗水像小溪一樣噴出,好不容易才打造出一把短劍,被掛在店裡賣二十銀幣。這太費力了。亞得又心想。如果是賣給龍就好了,這樣一把超級大把的劍應該就可以賣二十金幣,甚至兩百金幣。他接著走,又看到一位商人正在大聲叫賣著一些香料,講得口沫橫飛,亞得湊近聽了一陣子,終於明白了商人似乎正在誇獎一罐胡椒,讓他得以被賣出比它實際價值高出兩倍的價格。
這聽起來似乎是個辦法,可以錢滾錢,也很守法,但亞得又回頭一算,如果他要用如此守法的方式把洞窟填滿,需要的金幣數字似乎還是有幾乎算不完的零,可能需要賣出整個大陸的香料才湊得到。他的夢想,那個可以讓他每日三餐都洗金幣浴的夢想,似乎正在離他越來越遠。
但萬事起頭難,他決定先不要想那麼遠,而是先賺到第一桶金。有了第一桶金,接下來翻倍應該就沒那麼困難了。
他在太陽落山前飛回洞窟,他爸爸媽媽正在門口等著他。
「找到答案了嗎?」他爸爸問,他點點頭。
「我想要靠低買高賣賺錢!」
「低買高賣啊,那就是個商人了,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。」他爸爸讚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「不過我們還是先吃飯吧,距離你的成年還有好幾十年,我們可以慢慢思考。」
後來亞得真的當上了一個商人——但只有短短幾天,因為再之後,他就被一個精靈騙走了第一桶金。
但接下來,兩人卻變成莫逆之交,那就是後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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